(何以澳門)民族復興的內在要求 吳志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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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復興的內在要求 為什麼說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內在要求?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〇五周年大會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深刻指出:“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內在要求。”“內在要求”四個字——前所未有地提升了港澳在民族復興偉業中的戰略定位。 “內在要求”,意味着港澳的繁榮穩定不是民族復興的“附加題”,而是“必答題”;不是可選項,而是必選項。這一重大論斷立足百年黨史、立足國家大局、立足港澳未來,深刻闡明了港澳與國家之間不可分割的血肉聯繫。 回望百年,港澳與國家同頻共振。新中國成立後,“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戰略為港澳留下了發展空間;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為港澳回歸奠定了物質基礎;“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為港澳回歸提供了制度保障。這是一條完整的歷史邏輯鏈,每一環都不可或缺。 “內在要求”,也意味着“一國兩制”不僅是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制度安排,更是實現民族復興的內在組成部分。習近平主席此前指出,“一國兩制”是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好制度,是服務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好制度。好制度,就要用好、堅持好。 新征程上,我們要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促進港澳經濟社會發展,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一座城市的繁榮,從來不是孤立的——它根系所及,是整個國家的土壤。而民族的復興,也從來離不開每一座城市的貢獻。這正是“內在要求”四字的全部重量。 (中共與港澳·十) 吳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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