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精準修法打擊有組織“走水”
日期:08-03
(新聞小語)精準修法打擊有組織“走水” 夏 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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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準修法打擊有組織“走水” 水貨活動屢禁難止,社會詬病。不僅擾亂跨境貿易秩序、衝擊市場監管體系,亦呈現團伙化、低齡化、多元化等特徵,衍生治安、勞務、教育等連串社會問題。 政府計劃修法,初步擬針對有組織的分拆貨物及違規申報行為,納入刑事犯罪範疇,擬新增處罰“招攬他人作出違規申報或對外貿易活動行為”。“重拳出擊”,旨為源頭整治“走水”亂象。 “走水”蔚然成風,非一日之寒。澳門作為自由港,商品免關稅,與內地存在明顯價差,構成水貨活動最根本的經濟誘因。珠澳陸路一關之隔,往來便捷,便利“螞蟻搬家”分拆攜貨。近年不法團伙通過組織化運作,透過社交平台招攬人手,刻意吸納長者、外僱,甚至學生及輟學青少年等參與,主要利用部分群體法律意識薄弱、急需額外收入等,規避截查或究責。 現行法律阻嚇不足,違法成本偏低,令不少人心存僥倖。社會存在認知誤區,部分居民尤其長者輕視“走水”衍生的法律後果。加上近年經濟不景氣,很多人受“人做我做”的從眾心理等疊加影響,令“走水”蔓延社區,似成“風土病”。 政府以修法為核心,應精準針對團伙式“螞蟻搬家”分拆運貨、虛假申報等有組織行為,明確納入刑事懲治範圍,重罰幕後組織者與骨幹人員。對普通參與者界定為輕微違法、分級處罰。嚴懲刻意招攬學生、長者、外僱等參與水貨活動,杜絕不法分子利用弱勢群體規避高額處罰。當局有必要持續向長者、外僱、學生等宣傳教育,提升守法意識。 強化跨部門聯合執法,鼓勵居民舉報,重點巡查工廈散貨點、關口周邊黑市交易區域,徹底打擊隱蔽團伙作業模式。針對外僱“走水”,應銜接勞務法規,違例者納黑名單,加強阻嚇力。落實分齡分群普法教育,整治低齡參與“走水”亂象。 教育當局應聯合各校力量,持續入校普法,特別以案釋法。藉法律阻嚇、家庭關護與學校教育,多管齊下,加強資訊互通,提升教育和執法成效。 夏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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