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通過反電詐法嚴重可處死 |
|
| 緬通過反電詐法嚴重可處死 【本報綜合報道】據紅星新聞、中國僑網、中央社三十日消息:緬甸國會最近通過立法,凡網絡詐騙集團犯嫌若涉人口販運、強行拘禁、暴力脅迫他人從事網絡詐騙行為,處十年以上監禁,最高可處死刑。 緬甸邊境一些地區由武裝團體或民兵所控制,如妙瓦底、果敢等地,近年來成為全球網絡詐騙、人口販運與強迫勞動的犯罪溫床。 當局承諾強力打擊 緬甸總統敏昂萊承諾,將強力打擊非法網絡詐騙。 根據緬甸在五月公佈的草案規定,“強迫他人從事網絡詐騙,包括施以暴力、虐待、酷刑、非法擄人或拘禁”,將處以十年上以監禁、或無期徒刑,或判處死刑。此法案已由緬甸議會於七月廿八日正式通過。 下議院議員艾昌告訴法新社,死刑條款已正式納入法案通過。對於造成他人死亡的詐騙犯罪,明文規定:“應處以死刑。”此外,經營網絡詐騙機房或涉及加密貨幣的詐騙罪犯,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掃蕩之後主謀轉移 聯合國毒品暨犯罪問題辦公室稍早表示,緬甸境內的KK園區、水溝谷等詐騙重鎮被掃蕩之後,主謀紛紛轉移至柬埔寨經營。 緬甸上議院議員娜友扎娜娃告訴法新社說,國際壓力促使緬甸官員積極處理詐騙亂象。 她說:“由於有許多武裝勢力和組織涉入這個產業,因此我們面臨許多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