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澳門)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吳志良 |
|
|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五日,中葡雙方在北京互換聯合聲明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澳門從此進入長達十二年的過渡期。但聲明在紙面上生效容易,如何在現實中落地?誰來監督過渡期的各項準備工作? 根據聲明附件二的規定,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就聯合聲明的實施和澳門政權交接等相關事宜進行聯絡、磋商和交換情況的機構。值得注意的是,明確限定聯絡小組“不干涉澳門的行政管理,也不對之起監督作用”——它只是一個磋商平台,而非權力機構。 “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十二年,澳門磨的不是劍,是一條回家的路。 從一九八八年到一九九九年,聯絡小組共舉行了三十七次全體會議和多次專家會議,圍繞三大本地化任務展開合作: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中文官方語言化。 法律本地化,是要將葡國延伸適用至澳門的法律,逐步清理、修改、翻譯為本地法律;公務員本地化,是要培養澳門本地華人進入公務員隊伍乃至高官行列,打破回歸前公務員隊伍中葡人佔絕對主導的格局;中文官方語言化,則是要讓中文在與葡語平等的地位上成為澳門官方語言之一。這三項任務任何一項做不好,一九九九年的平穩交接都無從談起。 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全國人大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將聯合聲明中的基本方針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一九九九年初,澳門已擁有約五千名本地公務員,中文在立法會和政府文件中的使用比例大幅提升,《澳門刑法典》、《澳門民法典》等五大法典完成了本地化修訂。十二年的準備工作,在回歸前夕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過渡期中葡雙方也有過摩擦和角力,但合作始終是主線。十二年的過渡期不是空白的等待,是一磚一瓦地為澳門鋪路,讓回家的腳步走得穩當。 (中葡談判·十) 吳志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