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戶過渡職津十月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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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十月一日推出,為期三年。(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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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援戶過渡職津十月推出 鼓勵持續就業分三年發四萬五獎金 【本報消息】據港媒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宣佈,將於今年十月一日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為期三年。 試驗計劃鼓勵具工作能力的綜援人士持續就業,自力更生。今年十月一日或之後離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並過渡至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合資格住戶,於試驗計劃期間可獲發總額高達四萬五千元現金獎勵。 合資格領取現金獎勵的住戶須:(一)在二○二六年十月一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二)提交職津申請(申領月份須在二○二六年十月至二○二九年九月期間);以及(三)藉持續工作而獲批最少連續兩期職津申請(即涵蓋連續十二個申領月份),並在該十二個申領月份中最少有十個申領月份獲批職津。 所有類別的綜援住戶均可參與試驗計劃,無需另行登記。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與社會福利署比對資料,識別合資格住戶,並向其發出通知。合資格住戶連續獲發兩期職津後,即會獲發第一筆對應首年的現金獎勵,有關款項將直接存入其領取職津的銀行賬戶。如該住戶持續工作並繼續符合上述資格要求,可於次年及第三年分別獲發第二筆及第三筆現金獎勵。 每個合資格住戶最多可獲發三筆現金獎勵,總額高達四萬五千元;不論住戶人數和獲批職津金額,第一筆現金獎勵金額發放一萬元,第二筆一萬五千元,第三筆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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