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維修資助放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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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改《樓宇維修基金》轄下三個資助計劃,推動業主維修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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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樓宇潛藏危機與日俱增,放寬維修資助適切回應業主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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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擴範圍調升限額今起新規定審批 舊樓維修資助放寬 【本報消息】房屋局訊:特區公報昨日刊登三個行政長官批示,修訂《樓宇維修基金》轄下三個資助計劃,以擴大資助範圍、調升相關資助及貸款限額。該三個批示今(十四)日起生效,並於同日起接收的申請按新規定審批。 推動履行維修責任 為鼓勵及推動業主履行樓宇共同部分的維修責任,特區政府已於今年六月廿二日公佈第18/2026號行政法規《修改第4/2007號行政法規〈樓宇維修基金〉》,修改“基金”的宗旨,擴大資助範圍至更新工程。“基金”目前轄下共有四個資助計劃,是次修改三個計劃。“樓宇管理資助計劃”則沒有修改。 修牆改天然氣增貸 其中,第168/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規章》,增加可獲資助及貸款的工程有:更改內外牆飾面、設置中央天然氣系統(包括對於使用中央石油氣系統的樓宇,資助其更新至中央天然氣系統)。每個獨立單位的資助限額由六千五百元調升至七千二百元(澳門元,下同),貸款限額由六萬五千元調升至七萬二千元。 共同部分檢測資助 第169/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資助計劃規章》,明確必須一併申請所有檢測項目(倘“消防設施”及“升降設備”已依規定完成年度檢驗,且其檢驗合格聲明書仍在有效期內,則可豁免相關項目的檢測),同時為簡化程序,將資助款項直接發放予檢測服務實體。 兩類樓增資助項目 第170/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維修資助計劃規章》,增加更改外牆飾面的資助項目;為擴大資助力度及提高工程質量,維修內牆飾面、樓梯及/或走廊之資助限額由三萬元調升至五萬六千元;維修或更改外牆飾面及/或更換共同部分窗戶由十萬元調升至二十萬元;其他資助項目限額則調升百分之十。 十九年批七點五億 “基金”於二○○七年成立以來,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各項計劃累計批出七千五百八十七宗申請,涉及資助金額約七點五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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