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成功解決首宗體育爭議 |
| | | 
|
出席“高效解紛齊報捷:體育爭議解決工作坊”嘉賓合照
(香港新聞處)
|
| 律政司成功解決首宗體育爭議 張國鈞鼓勵業界善用“先調解後仲裁” 【香港中通社四日電】由律政司、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等多方合辦的“高效解紛齊報捷:體育爭議解決工作坊”四日舉行。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律政司推出的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網上平台自今年二月啟用以來,收到不少查詢,並開始處理個案,近期更成功解決首宗案件。 該計劃透過調解及仲裁解決體育糾紛,促進香港體育產業持續發展。張國鈞出席“體育爭議解決工作坊”致辭指出,過去,不少體育會處理糾紛往往依靠傳統方法,由屬會內部協調或裁斷,但不時會產生爭議各方未能信服的結果,以致帶來更多或更複雜的新問題。因此,有必要建立高效、專業且具公信力的體育爭議解決制度,並鼓勵業界善用“先調解、後仲裁”的新模式。 據了解,計劃落地後成功解決的首宗個案涉及一名運動員與其體育總會,就洲際賽事香港代表隊名單的選拔標準出現誤解與爭議。 個案整個處理過程用了七個曆日,爭議雙方各支付一千五百港元的案件登記費,其餘費用全由政府資助涵蓋。 張國鈞表示,計劃採用特定的體育調解及仲裁規則,並設有體育調解員和仲裁員名冊。調解的好處包括協議條款保密、不會外洩,當事人亦可達成較靈活和實際的和解條款,往往超越法院所能作出法律補救的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