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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不會得逞

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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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不會得逞

本報駐北京記者 鐵 怡 報道

綠營造謠抹黑民族團結進步法

國台辦:不會得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七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二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該法的實施有利於增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榮譽感。(北京二日電)

有記者問,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已正式實施。有民進黨政客稱該法規是通過追究境外組織與個人責任,對台灣學界、媒體及友台人士形成“寒蟬效應”,以法律工具擴大“跨境鎮壓”。請問對此有何評論?

增進民族認同歸屬

朱鳳蓮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作為一部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整體利益的促進型法律,其正式實施,將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行穩致遠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為推動全國各族人民共同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凝聚磅礡力量。

朱鳳蓮說,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都是中國人。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各族人民共同締造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共同書寫了輝煌的中國歷史,共同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凝聚成血脈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經濟相依、情感相親的命運共同體。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實施,有利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傳承弘揚中華文化,增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榮譽感。

她說,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出於政治私利,一再對該法說三道四、造謠抹黑,編造謊言,故意混淆視聽,目的是煽動兩岸對立對抗,恐嚇台灣民眾,居心叵測,不會得逞。

煽動兩岸對立對抗

有記者問,關於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台灣陸委會和民進黨稱,“這個法律太過主觀”。大陸方面如何回應對該法“模糊入罪”或“非統即獨”的定義?能否明確界定?

朱鳳蓮指出,完全沒有所謂“模糊入罪”、“非統即獨”的問題。民進黨當局的有關說法完全是造謠抹黑,故意混淆視聽,編造所謂“風險”,恐嚇台灣民眾。我們始終歡迎廣大台胞台商來大陸開展各領域交流合作,台胞台商來大陸既方便又輕鬆。我們也始終依法維護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兩岸同胞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堅持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

她亦表示,如果“台獨”勢力出於謀“獨”目的施行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也必將依法受到懲治。

本報駐北京記者鐵怡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