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澳门日报

氹七潭公路擬建別墅

日期:06-29
字号:
版面:第A02版:澳聞       上一篇    下一篇


氹七潭公路擬建別墅



當局正公示氹仔七潭公路多個地段的規劃條件圖

附帶建擋土牆協調山體綠化

氹七潭公路擬建別墅

【本報消息】當局正公示氹仔七潭公路多個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土地用作建設別墅,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與二○一九年相若。景觀處理方面,建議保持現有地形,與山體保持協調,並採取適當的綠化措施,以維持該區的自然綠化氛圍。

新一批十二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現正公示,據城市規劃資訊網顯示,當中有兩份皆位於氹仔七潭公路,分別是四一五至五○一號及三一五至四○一號,最近一次發出規劃條件圖為二○一九年。

兩者皆為租賃批地,土地面積分別為二千八百四十一平方米及二千五百一十八平方米,建議用途為H1類居住用地(獨立別墅)。土地承批人須負責地段地界以外三十米範圍內斜坡穩固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在地界範圍內建造必要擋土牆。

現址別墅荒廢

此外,草案建議土地工務局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情況下,可要求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審議。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市政署及環境保護局的意見。有關地段已建有別墅,但多荒廢,據附近居民反映,別墅荒廢多年,長期乏人管理,不僅室內隨意堆放建築廢料,其周邊範圍更淪為“免費”停車場,環境雜亂。

此外,氹仔興隆街三十八至七十號及信安馬路四三○號土地,面積三千二百八十一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五十米。參照交通事務局意見,須在地段範圍內提供足夠的車輛等候空間,避免車輛在公共道路上等候進入建築物的停車場。草案建議植物種植面積不應少於地段面積的三成,並在建築物周圍作景觀處理。工務局可要求提交環評報告,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市政署及環境保護局的意見。

另一幅位於南灣約翰四世大馬路十六至十八號,南灣巷一至九號及馬統領街二至三十號的土地,建議用途為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七十五米。重整後土地面積為一千一百九十七點六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