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三度走私珠水客獲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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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水客“螞蟻搬家”式走私在珠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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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中院判處拘役一月並罰款 年內三度走私珠水客獲刑 【本報消息】有水客以“螞蟻搬家”方式,於一年內分別在拱北口岸、青茂口岸三度走私,被珠海中級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 拱關青茂通關被截 珠海中級法院前日公佈,在一年內,被告人李某先後經珠海拱北口岸、青茂口岸入境時,因走私行為被閘口海關、青茂海關分別兩次處以行政處罰,後李某再次經拱北口岸旅檢現場無申報通道入境,隨身攜帶的背包內裝有品牌面霜、捲煙等貨物,被海關關員當場查獲。經核定,上述貨物偷逃應繳稅額共計一千二百餘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鑒於李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李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 珠海與澳門陸路相連,每日數以十萬計旅客往來兩地。不法分子利用這一區位特點,採用“螞蟻搬家”手法,將境外商品化整為零、分散攜帶入境,逃避海關監管。 該案中,李某一年內因走私兩次被行政處罰,卻仍心存僥倖、屢罰不改,第三次走私時被當場查獲。 珠海中級法院提醒,雖然單次偷逃稅額僅一千餘元,但“螞蟻搬家”式走私積少成多、聚沙成塔,造成國家稅收大量流失,更擾亂正常進出口貿易秩序,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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