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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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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卅萬助十九戶度難關

日期: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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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澳聞       上一篇    下一篇


公益金撥卅萬助十九戶度難關

公益金撥卅萬助十九戶度難關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三十萬〇九百二十元,助十九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歐文禮,男,六十九歲,居石排灣樂群樓。離婚逾廿年,跟兒子少往來,獨居,每月靠社保基金支援,此前做過大手術,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二、申請人梁張嫻,女,二十歲,居珠海市香洲區。申請援助時就讀大學,妹妹就讀小學,與母親相依為命。很不幸地,母親接連因病要做手術,一段長時間不能工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謝志茹,女,五十一歲,居社屋望德樓。每月靠社保基金支援,早年曾中風,不良於行,女兒每月獲社工局定額支援,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溫偉強,男,六十八歲,居裕華大廈十二座。因太太患病,花費數萬元,不定期北上就診,二人每月靠社保基金支援。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五、申請人何秀媚,女,六十六歲,居道咩啤利士里通達大廈。患糖尿病,丈夫則屬輕度肢體殘疾,行動不便,每月靠社保基金支援,沒有申請其他資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六、申請人周傑玲,女,六十七歲,居青洲青翠樓。長期患糖尿病和高血壓,丈夫因左眼嚴重弱視影響工作,二人已退休,每月靠社保基金支援。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七、申請人陳建芬,男,八十一歲,居石排灣樂群樓。與太太已屆高齡,常受糖尿病及高血壓等慢性疾病困擾,每月靠養老金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蘇俊佳,男,四十五歲,居台山平民大廈。患心臟及癲癇等疾病,不能工作,住朋友家,需付日常支出,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九、申請人黃佩洪,女,三十七歲,居望德樓。患病,經常往返穗澳醫院覆複診及服藥,僅靠丈夫一人工作支撐家庭。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黎朗輝,男,六十三歲,居化驗所街茵豪薈。患病,一直跟進病情,期間做過幾次手術,曾向親戚借款看病,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梁玉珍,女,四十八歲,居石排灣樂群樓。長期接受藥物治療,定期複診,沒有工作,靠殘疾金等支援。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六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黃愛蓮,女,六十三歲,居羅利老馬路聯勝大廈。丈夫此前突然腦出血昏迷,需搶救並做手術,其後需長期臥床,失去家庭經濟支柱。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馮麗萍,女,三十九歲,居提督馬路江榮花園。丈夫此前因腦出血突然離世,育有兩位幼女,失去家庭支柱後經濟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趙嘉敏,女,廿九歲,居氹仔地堡街平民新邨第九座。為單親家庭,只能兼職照顧患病幼兒,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盧玲玲,女,三十九歲,居船澳街寶翠花園。患病,多次往返滬澳就診,僅靠丈夫一人艱難維持生計。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陳淑妮,女,四十一歲,居羅馬街東南亞花園。為單親家庭,要照顧兩名女兒。由於持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難申請社屋及社工局經濟支援,僅靠前夫有限贍養費維持生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詹玉芳,女,五十歲,居廣華新邨第十座。離婚多年,患病,需長期服藥控制病情,沒有工作能力,靠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黃志和,男,八十三歲,居青洲坊大廈第四座。年事高,雙耳失聰,當局評估後建議佩戴助聽器。與太太一同生活,經濟條件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一千九百二十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王志民,男,五十二歲,居台山平民新邨B座。日常生活需要依靠電動輪椅出行,因使用過度,出現耗損故障,其兩名子女也有肢體障礙,需輔具協助出行,一家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