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五月廿六個案違食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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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桂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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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涉生產經營未檢驗檢疫食材 首五月廿六個案違食安法 市政署食品安全廳長張桂達在第十五屆食品安全周活動上透露,今年一至五月期間,本澳共錄得二十六宗違反《食品安全法》個案,主要涉及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食材,最低罰款額為五萬澳門元。他稱,隨着電子巡查系統及食安預警平台的逐步試行,市政署正以更高效的科技手段加強監管全澳逾八千家餐飲及零售場所。 違規情況趨平穩 張桂達表示,今年首五月市政署對各類食品場所進行四千一百多次巡查,其中約一千四百次針對外賣場所。除食安法違規個案外,外賣店、零售場所分別錄得十四宗及兩宗違規個案,主要涉及未經登記已先行營業。他再次呼籲有意經營外賣食品活動或零售私營場所的業者,必須先向市政署完成登記手續,相關登記程序非常簡便。 回顧過去趨勢,張桂達表示,約七、八年前打擊未經檢驗檢疫食材較為普遍,當年檢控宗數近一百宗,成功票控約八十宗。隨着持續檢控及加強宣傳,近兩三年違規情況已趨平穩,每年維持在約二十至三十宗水平。 針對場所衛生問題,張桂達強調,巡查中若發現衛生狀況未如理想,會先要求場所於一星期內改善並進行複查;若屢勸不改,才會採取處罰或要求暫時停業整頓等預防控制措施。業界普遍自律且善意配合,嚴重個案一年內不多。 巡查作業電子化 為提升監管效率,市政署正逐步建立電子巡查系統,目前處於試驗階段。該系統利用手機或iPad等電子設備,即時記錄場所營運環節,並直接上傳至巡查數據庫,取代傳統紙本作業,簡化後續資料處理流程。此外,市政署亦與業界合作,透過“商社通”平台建立食品資料庫,接收採購及進口貨物資訊。 當海外出現食安問題產品時,系統可迅速比對本澳有否相同批次產品,並透過預警平台發送短信通知入口商及零售商,市政署人員亦會現場監督下架、回收及後續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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