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修法 秦 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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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盡快修法 澳門國際機場離境層對開道路日前發生交通意外,一輛電單車在斑馬線前停車禮讓行人,尾隨兩輛私家車,其一已停下,最後一輛卻煞掣不及追尾,導致前面的私家車及電單車駕駛者受傷。這本是一宗平常的追尾交通意外,卻在網上引起熱議。 有意見認為,電單車駕駛者在看到斑馬線旁有途人擬橫過馬路即煞車,容易引起後車煞掣不及而追尾。但亦有網友明確指出,現行《道路交通法》明確規定,駕駛者駕車在接近斑馬線時應減速,隨時準備停車禮讓行人。另外,駕駛者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確保前車急煞時也能及時停車。 《道路交通法》有關條文是為保障途人及駕駛者安全,應無異議。惟該法使用至今已近二十年,不少條例已不合時宜。例如,本澳繁忙時段交通擠塞,很多時是有車在前路阻塞時仍駛出路口,令其他方向來車無法前行,亦有人為方便違規停車,形成樽頸。按現法執罰,阻嚇有限。故有人建議引入“記分制”。 當局在上屆立法會尾期曾把《道路交通法》修訂案送交立法會,但因時間不足,以及部分條文尤其是“記分制”與居民期望有落差,最終成為廢案。今屆立法會已過一段時間,至今卻未有修法消息,居民期望當局能盡早立法。 秦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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