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優化企業境外放款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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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優化企業境外放款業務 【香港中通社電】中國人民銀行(央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二十日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管理辦法〉的通知》,進一步支持和規範中國境內企業開展境外放款業務。 滿足跨境資金需要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將中國境內企業人民幣和外幣境外放款業務納入統一管理,便利企業按照相同業務規則高效開展本外幣放款業務。二是將中國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明確境外放款餘額上限與其所有者權益掛鈎,支持企業在餘額上限內辦理業務。三是將中國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宏觀審慎調節系數由○點五上調至○點六,整體提高境外放款餘額上限,更好滿足企業跨境運營資金需要。四是明確中國境內銀行、境內企業辦理境外放款業務的管理要求和資金使用要求,有效防範風險。 設過渡期做好銜接 《通知》主要規範中國境內企業新增境外放款業務,對於存量境外放款業務,如仍在登記有效期內且不涉及登記變更、展期、註銷等事項的,企業可繼續按照原登記信息開展境外放款業務。同時,《通知》預留了文件生效過渡期,便利銀行、企業做好存量與增量業務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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