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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人販子“梅姨”落網

日期: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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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3版:要聞       上一篇    下一篇


粵人販子“梅姨”落網



人販子“梅姨”畫像(央視網)

粵人販子“梅姨”落網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新黃河、極目新聞二十一日消息:二十一日從廣州市公安局獲悉,“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女)落網,其即為該案關鍵人物“梅姨”。

兩年九男童被拐

“梅姨案”並非單一拐賣案件,而是以張維平、周容平為首的拐賣兒童犯罪團伙,在廣東多地實施的系列拐賣兒童大案,“梅姨”則是該團伙中負責中轉、聯絡、銷贓的核心中間人,整個案件從作案、案發、偵辦、尋親到最終全鏈條落網,歷時近二十年,是我國打拐行動中的標誌性案件。該團伙作案手段隱蔽,專門挑選年幼、抵抗力弱的男童下手,被拐孩子年齡最小僅一歲,最大也只有三歲,大多是外來務工家庭的孩子,父母忙於生計疏於看管,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短短兩年多時間,該團伙先後拐賣九名男童,給九個家庭帶來了毀滅性打擊,無數家長從此踏上漫漫尋子路,有的家庭支離破碎,有的家長耗盡半生積蓄,生活陷入絕境。

通報稱,二○○三年九月至二○○五年十二月期間,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被拐。案發後,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成立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聯合專案組開展偵辦工作,並於二○一六年將張維平等五名犯罪分子抓獲。張維平供認拐賣兒童的作案事實,並稱所拐兒童是通過“梅姨”販賣。

據張維平交代,“梅姨”其曾用名為潘冬梅,約為一九五二年生人,真實姓名不詳,身高約一點五米,會講粵語、客家話,平時替人說媒,在暗地裡販賣小孩。曾出沒於增城、韶關新豐等地。根據張維平的描述,廣州警方繪製了梅姨的模擬畫像,並發佈懸賞通告。

對販童供認不諱

為了能盡早讓失散的家庭團圓,專案組偕同受害家庭和社會各界力量持續開展尋親、解救工作,於二○一九年至二○二四年間將被拐兒童悉數找回,並組織認親。二○二三年四月,主犯張維平等人被依法執行死刑。但因真實身份等關鍵信息的缺失,“梅姨”作為該案的關鍵人物,長期未能歸案。

按照“不查清不放過,不核實不罷休”的原則,專案組採取“內緊外鬆”的策略,多年來堅持走訪調查、公佈模擬畫像並廣泛徵集線索。二○二五年,在公安部指導、外省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專案組發現一位名叫謝某某的女子,特徵與“梅姨”高度吻合。經進一步核實,謝某某正是“梅姨”。

近期,專案組將嫌疑人謝某某抓獲。經審訊,謝某某對其販賣兒童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謝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最高可能被判死

對於“梅姨”將面臨何種法律後果,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岳屾山表示,“梅姨”涉嫌拐賣兒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梅姨”販賣兒童的行為符合本罪的行為要件,視情節可能面臨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最高可能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