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完善國安法律 補短板融大局
日期:03-20
(新聞小語)完善國安法律 補短板融大局 夏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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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國安法律補短板融大局 從二○○九年《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二三年完成相關修法,至昨日立法會全票通過《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本澳進一步以法律和相關機制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對國安委的性質、職責、職權、組成及運作等作出更明確精準的規範,標誌着本澳維護國家安全的頂層架構更趨健全。 全球安全形勢日趨複雜,各類風險挑戰不斷湧現。澳門是個高度開放的國際城市,更是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內聯外通,橋樑與平台的角色凸顯。澳門正處於深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的關鍵階段,更須守好“澳門不能亂”的底線,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 今次立法,把一八年出台的行政法規升格為法律,賦予國安委更權威的法律定位,補足過去運作中的制度短板,讓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真正實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這必將進一步提升特區統籌國安事務的能力,有效防範和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守護小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保障居民合法權益與民生福祉,是特區履行憲制責任、完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重要里程碑。 特區政府強調將全力支持國安委依法履職,持續細化相關配套制度,確保國安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高效運行,廣泛聽取民意、凝聚社會共識,為國安體系不斷完善提供堅實支撐。法律將教青局、文化局、博監局負責人納入國安委成員,覆蓋教育、文化、經濟多元領域,有利持續加強全民國安教育,做好價值引領,將總體國家安全觀融入校園教育、青年培養及社區宣傳,讓愛國愛澳、守法護安成為永續的核心價值。 穩定是發展的前提,安全是民生的底氣。社會各界要增強國安意識,深刻認識國安與民生福祉息息相關,自覺履行維護國安的基本義務,關心、支持及配合國安工作。各界同心同向、各司其職,讓法律從紙面落到地面,為澳門長治久安、繁榮發展護航,在“一國兩制”正確軌道上行穩致遠,書寫愛國愛澳的新篇章。 夏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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