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繞過國會開戰恐違憲 楊百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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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朗普繞過國會開戰恐違憲 二月廿八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刻意繞過國會,聯手以色列向伊朗發動所謂“史詩之怒”的空襲,戰火燒向伊朗國土,伊朗精神領袖哈梅內伊遇害。這場戰火引起美國民眾及世界各國政府強烈關注及批評。美國民主黨一眾黨員及關注美國政治動態的民眾指出一個尖銳問題:特朗普今次向伊朗領土及戰艦投擲導彈前,有否徵求美國國會意見?若無,特朗普是否已違反了美國憲法? 此外,美國眾法官近日一致認為特朗普去年單方面向世界各國強行收取關稅屬違憲。因根據美國國會及法院於一九三四年頒佈的《互惠貿易協定法》中指出:美國國會需授權給美國總統與其他國家一起談判降低關稅,而不由美國總統單方面作出決策,這是當年民主黨籍總統羅斯福埋下的定時炸彈。 最近,特朗普政府向世界多國徵收不合理關稅引發出口關稅升高的反效果,美國各階層民众怨氣衝天。民主黨為民請命,故將特朗普向世界多個國家徵收的不合理關稅的政策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結果美國法院也不站在特朗普一方,判他違憲!理據正是特朗普濫用允許總統在宣佈國家緊急狀態後對進出口實施限制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 過去幾十年,幾乎所有美國往屆總統都曾單方面出兵過。憲法第一條第八款給國會以“宣戰權”,第二條卻讓總統作為三軍統帥,可應對“突發攻擊”。二戰後,美國總統的權利被逐漸擴大解釋為“有限行動”或“自衛”即可繞過國會。特朗普的違憲,本質上是延續了數十年美國各屆總統擴權的反面例子。 最後,美國《戰爭權力決議案》明確要求總統開戰前四十八小時通知國會,六十日內獲國會授權。換句話説,如果美國國會拒絕授權,特朗普政府發動的侵略行動恐難收場,將面臨違憲的裁決。 楊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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