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立法 中新社記者 楊程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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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立法 一部法律,將如何促進中國各民族的團結進步? 正在北京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提請審議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以其多維度、全領域的制度設計,給出中國式的法治答案。 回應轉型需求 多位專家受訪時指出,這部法律草案,深刻回應了“大流動、大融居”的時代轉型需求。 中央民族大學教授青覺分析,在今日中國,各民族同胞活躍於各行各業,城鄉社區中多民族共居已成常態。未來,這部法律將輻射各領域各民族、各行各業,引導全社會自覺營造團結氛圍。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研究員王延中認為,這標誌着民族事務治理的重心正向“融合共建”轉型,激發全國各地維護團結的內生動力。 全國政協委員,民族文化宮原副主任、研究館員們發延說,該法以鼓勵、引導、支持為要義,旨在將已被實踐檢驗的創建、交融機制,轉化為剛性的法律規範,使民族工作“有章可循”。 打破治理壁壘 “構築共有精神家園”、“促進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共同繁榮發展”……與慣常的章節劃分方式不同,該草案設置具有更強的針對性。 青覺指出,其目標是引導各方力量圍繞共同目標形成合力,從而打破“條塊分割”治理壁壘。 們發延稱,法律整合經濟、文化、社會等多領域內容,構建了一個權責清晰、協同高效的系統性框架。從“序言”到“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草案為從價值引領到具體落實提供全鏈條法律依據,確保民族工作不再“單打獨鬥”。 基層可感可及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如何讓法律在基層“最後一公里”有效落實、可感可及? 草案明確“將民族事務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機制”,“互嵌式社區環境建設”是路徑之一。 們發延列舉西藏、廣東等地已形成的互嵌式社區案例。他說,法律將推動各民族在空間、文化、社會、心理上實現更深層次的“嵌入式”交融,將維護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融入每一個社會細胞。 王延中表示,草案設立的法律責任專章,與其他倡導性條款相配合,旨在確保法治的陽光與公平正義,能精準、平等惠及每一位公民的日常生活與工作學習,讓民族團結在法治保障下堅如磐石。 (北京十一日電) 中新社記者 楊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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