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審理涉人工智能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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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妥善審理涉人工智能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九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指出,依法妥善審理涉人工智能案件,準確把握科技創新“容錯”空間。 助發展新質生產力 當天,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張軍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在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方面,最高法報告提出,制定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意見,助推發展新質生產力,審結知識產權案件四十九點六萬件,同比增長百分○點三。 堅持依法有力保護。判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一點九萬人,同比增長百分之六點二。發揮保全措施、先行判決、懲罰性賠償等制度功能,及時救濟權利、懲處侵權。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某數控機床技術秘密侵權案,判令惡意侵權人及其公司連帶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三點八億元。 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制定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調解工作指引,以調解促推合作、規範發展。兩家低空經濟頭部企業因專利權引發系列糾紛,一判可能兩傷,法院以“先許可使用、後協商費用”促成雙方和解、專利轉化運用。 維護良好創新秩序。深化知識產權非正常批量訴訟治理,依法駁回起訴二千三百三十一件、司法處罰六百九十四件。依法懲治離職員工侵犯商業秘密,張某等十四人非法獲取原公司芯片技術信息,被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定罪判刑;同時保障人才有序流動,鄭某離職後從業與原公司商業秘密無實質關聯,法院認定其不違反競業限制。 允科創“容錯”空間 促進人工智能規範發展。依法妥善審理涉人工智能案件,準確把握科技創新“容錯”空間。某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務中出現差錯,研發者已善盡注意義務,且未實際損害原告權益,法院認定不構成侵權。對利用人工智能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堅決依法規制,促進科技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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