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志毅:設民族團結宣傳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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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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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禦“去中國化”分裂圖謀 馬志毅:設民族團結宣傳周 全國政協澳區委員馬志毅認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是新時代民族工作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更是統籌民族事務、凝聚民族力量、防範外部風險的根本法治遵循,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築牢堅實的制度根基。 馬志毅關注到,法案對港澳台僑群體的定位與支持,彰顯“海內外中華兒女一家親”的深厚情懷。法案明確將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構築共有精神家園”的工作體系。 這一制度安排不僅以法治保障港澳台僑的文化權益,更強化“同根同源、同文同種”的文化紐帶,既夯實“一國兩制”的文化根基,也借助港澳台僑的全球網絡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有效抵禦“去中國化”等分裂圖謀,促進人心回歸,為祖國統一匯聚起海內外同心同向的力量。 明確域外適用效力 馬志毅認為,法案規定的民族表彰對象,應當包含港澳台僑同胞;建議港澳地區可將每年九月第四周設立為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周,深化宣傳教育成效。 法案關於境外組織和個人法律責任的規定,明確域外適用效力,堪稱維護國家利益的“利劍”。這一規定確立本法的域外適用效力,填補對境外反華勢力分裂破壞行為追責的制度空白,實現“境內外一體追責”。既震懾以“民族、宗教、人權”為藉口干涉我國內政的外部勢力,也通過與刑法、國家安全法銜接配合,構建起全鏈條責任追究體系,以法治捍衛國家主權、民族尊嚴和國際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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