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志毅:設粵港澳單一自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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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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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 馬志毅:設粵港澳單一自貿區 全國政協澳區委員馬志毅表示,將廣東自貿試驗區打造為“粵港澳單一自貿區”,是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的具體體現,是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大舉措,具有重要意義。 馬志毅建議“粵港澳單一自貿區”應在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資管理制度、跨境資金便利流動、人員自由便利流動、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等領域,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構建與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相銜接的制度體系以及監管模式。 具體建議如下:一、對標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對CEPA在形式上和內容上開展升級,與港澳形成高度開放的統一市場,促進資源的高效優化配置。同時,通過對接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等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補充和完善CEPA內容,構建高標準市場體系。 二、重點推動橫琴、前海、南沙三個重大合作平台,促進與港澳地區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與協同發展。三、建立健全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建設公平公正的一體化市場環境。 四、健全粵港澳三地協作機制,建立高效協同機制。完善和港澳的協作機制,健全粵港、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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