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代:助澳對接國家規劃 本報兩會採訪組 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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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認為《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為港澳融入國家發展體系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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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區代表團審議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 三人代:助澳對接國家規劃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八日下午三時審議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草案中明確提及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三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認為,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為澳門發展提供堅實法律保障,有利澳門對接國家規劃。(北京八日電) 破除體制機制障礙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施家倫認為,國家發展規劃立法增加港澳規劃銜接條文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他提到,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門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明確支持港澳主動對接國家發展規劃,正是通過法治方式保障這一戰略落地,有助港澳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中發揮獨特作用。三中全會決定強調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草案關於“主動對接”的規定,為這種規則和機制的對接提供了頂層設計的法律依據。這不僅有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也能促進大灣區要素便捷流動,實現更緊密的區域協同發展。國家發展規劃是其他各級各類規劃的總遵循,在國家規劃體系中具有統領功能。草案明確支持港澳對接國家發展規劃,意味着將港澳發展納入國家宏觀治理體系,有利於保證港澳發展與國家整體戰略取向一致,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制訂國家發展規劃法是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必然要求,有利於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發展優勢。通過法律形式確立港澳對接機制,能夠增強政策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為港澳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實的制度支撐。 體現法制民主結合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蕭志偉表示,國家發展規劃制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制度優勢,其政策的延續性與貫徹落實性,能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體制保障,這一制度優勢在全球範圍內具有獨特性。此次國家發展規劃法的立法討論,他認為以法律規範為國家發展規劃的貫徹落實、有效實施提供法律保障;同時,體現出國家深入推進依法治國、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堅定方向,即便成熟的規劃體制,也通過立法進一步完善規範;此外,草案強調公眾參與規劃制訂的重要性,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到規劃各環節,充分體現法制化與民主化的結合。 對於澳門發展而言,蕭志偉對澳門“三五規劃”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充滿信心,指出去年澳門立法會選舉後,行政、立法形成良性互動,為澳門“三五規劃”的制訂、法律支撐奠定了良好基礎。尤其在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過程中,澳門既需要推進制度創新,也需制訂配套政策與法律,國家發展規劃法的出台,為澳門相關工作的開展提供了重要遵循與支撐。 銜接粵港融合灣區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敬麟表示,此次立法以憲法為引導,將國家發展規劃的制訂與實施納入法治化軌道。草案初步並未包含港澳相關描述,經不同代表團積極建議、持續推動,最終在第六章附則中增設條款,明確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目前澳門正加緊謀劃“三五”規劃,有望於今年內出台,這一規劃的編制將加速澳門與國家發展規劃的對接。要將“三五”規劃緊扣國家“十五五”規劃,不僅要立足自身發展實際,更要與廣東省、香港的相關規劃做好協調銜接,先實現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發展,再進一步服務並深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談及澳門未來的發展着力點,他強調核心是緊扣“國家所需,澳門所長”,持續發揮澳門作為國家國際窗口和平台的獨特優勢。澳門的發展視野不應局限於葡語系國家,更要以此為延伸,輻射歐盟、南美洲、西語及拉丁語系國家,同時對接“一帶一路”沿線及東盟地區國家,落實習主席“擴大朋友圈”的要求。 本報兩會採訪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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