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撐禁管有電子煙 |
|
| 教育界撐禁管有電子煙 煙草業指擴包裝警示遮蓋產品資訊 【本報消息】衛生局修改“控煙法”,諮詢文本提出五點修法建議,其中包括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比例。有煙草業界提出煙草包裝警示面積擴大至八成五或覆蓋產品關鍵資訊,對此提出質疑。學聯代表則支持統一管理煙草包裝。 昨日諮詢會上,有雪茄公司代表發言表示,文本建議對將煙草包裝警示面積從五成提升至八成五,認為該比例會幾乎覆蓋雪茄等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等關鍵資訊,甚至遮蓋品牌名稱,質疑擴大覆蓋範圍的必要性。他在現場展示公司一盒雪茄產品,指該盒雪茄的健康警示圖約佔整體包裝的六成,牌子已被覆蓋,若政府要求警示面積提升至八成五,認為不可行。 有教育界人士非常支持禁止公眾場所管有電子煙,認為可填補現時澳門在電子煙規管的空白。他指在校園內偶有發現學生使用電子煙但執法無據,建議借鏡香港、台灣提升相關罰則,從源頭阻嚇杜絕青少年接觸電子煙,落實無煙校園與“健康澳門藍圖”的建設目標。同時建議吸煙區應遠離學校周邊。 贊同統一煙草包裝 學聯代表指出,支持是次控煙立法,贊同統一管理煙草包裝能減少青少年因新鮮感嘗試吸煙,認為全面禁止電子煙可避免年輕人因好奇接觸,因電子煙隱蔽性高更難監管;提議優化現有吸煙區設置,讓吸煙區遠離人流、擴大面積,配備專業煙蒂回收設施(如滅煙凝膠),詢問若立法禁止管有電子煙,相關部門如何搜查。 鄭成業、林松回應指出,未來通過立法後,管有電子煙等同違法吸煙,屬行政違法,初步考慮罰款一千五百元。若煙草管制設立過高罰則,或與整體法律體系不協調。至於如何搜證,因當局沒有搜查權,學校等可自行考慮對學生進行相關檢查。感謝各方意見並表示會記錄後綜合考量。 衛生局將於本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一時舉行“社團專場”諮詢會,以及十九日晚上六時半至八時半舉行“公眾專場”諮詢會,地點:衛生局會議廳(若憲馬路公共衛生應急人員宿舍五樓),有意參與人士可於專題網頁預先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