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嫌犯全部否認控罪
李少坤等涉賄選案下月中宣判
【本報消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中,提名委員會“澳門公義”受託人李少坤等涉嫌賄選案,昨日在初級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案中十八名嫌犯全部否認控罪,初級法院宣佈將於四月十日下午四時宣判。
涉出資統籌半天遊
該案共涉及十八名嫌犯,另有二百三十五名證人,包括警員及廉政公署人員。第一嫌犯為李少坤,第二、三嫌犯分別為胡羽財及謝妙冰,其餘十五名被告為曾參與“澳門半天遊”活動的澳門居民。
檢察院代表在結案陳詞中指出,李少坤涉嫌出資統籌“澳門半天遊”活動,聯同一名導遊向超過二百名居民提供免費旅遊、餐飲,並派發印有支持該參選組別標語的洗衣液及雨傘等禮品。
控方認為,此舉是為了誘使選民在“澳門公義”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上簽名,以收集足夠的選民簽名向立法會選管會遞交申請。
控方指出,李少坤是事件主要策劃人,胡羽財、謝妙冰則協助組織及召集足夠人數參與活動。其中胡羽財負責安排導遊、交通、膳食及禮物;在旅遊業界具有一定人脈的謝妙冰,則利用自身優勢組織朋友參加半天遊,並指示參與者必須簽署提名表才可參加。
指非故意冒簽提交
李少坤、胡羽財各自被控四十八項偽造文件罪及二百三十五項賄選罪,謝妙冰及其他十五名嫌犯則涉嫌構成賄選罪。全部十八名嫌犯在庭上保持沉默,均透過律師否認控罪。
第一嫌犯李少坤的辯護律師認為,當事人不構成偽造文件罪,主因是提名表數量多且提交時間緊迫,李少坤疏忽檢查提名表是否符合要求,並非故意冒簽提交。針對賄選罪,辯方表示李少坤並非早有預謀,沒有直接要求或指示他人舉辦半天遊活動,因此不構成相關罪行。
第二嫌犯胡羽財的辯護律師表示,當事人只是將半天遊旅遊團視作正常生意運作,並不了解舉辦的原因及目的。
針對冒簽提名表的指控,辯方認為筆跡對比並不能有力證明是第二嫌犯所為,因此對兩項指控均不認罪。
第三嫌犯謝妙冰的辯護律師指出,“謝妙冰說不上認識李少坤”,由於謝妙冰在旅遊業界具有一定人脈,應胡羽財要求組織部分人士參與半天遊,並沒有意圖影響其提名意向。謝妙冰本人亦沒有簽署提名表,只是“想益吓朋友,食吓飯、去旅遊”。辯方同時強調,謝妙冰沒有收取直接利益,故對指控不認罪。
稱非為利簽提名表
其餘十五名嫌犯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大部分參團人士年齡較大、學歷較低,甚至有不識字的情況,加上當時環境混亂,不清楚簽署的是提名表,對選舉事宜並不了解。辯方認為他們並非主動為了利益而簽下提名表,故同樣表示不認罪。
案件經過庭審及結案陳詞後,初級法院法官宣佈將於四月十日下午四時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