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拆僭建手續簡便 為己為人及早處理
日期:02-28
自拆僭建手續簡便 為己為人及早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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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自願清拆非法工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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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執行清拆,須承擔罰款及更高的相關費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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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拆僭建手續簡便為己為人及早處理 維護樓宇安全及居住環境舒適是社會的共同願望,但非法工程不僅影響樓宇的結構安全,並會對防火安全和公共衛生等構成隱患。為己為人,政府呼籲居民家中如有僭建物,應盡快申請自願清拆,除保障自身樓宇安全外,也避免一旦由政府執行清拆,須承擔罰款及更高的相關費用,得不償失。 土地工務局持續打擊非法工程,透過加強巡查、提升處罰力度、深化普法宣導及優化行政手續等手段,促使居民主動處理自身單位的僭建物。隨着居民守法意識日漸提高,近年自願清拆僭建物的數字有明顯上升。為鼓勵自願清拆,局方處理非法工程的行政程序已逐步簡化,早年推出的《非法工程拆卸指引》及專用表格,可讓居民了解整個行政程序,協助居民盡快展開拆卸工程,維護樓宇安全,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 居民欲清拆一般家居或樓宇外牆僭建物,可按《非法工程拆卸指引》遞交文件,只須在工程展開前填妥“申請核准拆卸非法工程”表格向土地工務局提交書面預先通知,毋需遞交圖則,且可獲豁免相關工程項目及責任聲明書的稅款。在遞交申請後,局方在八個工作天內可完成審理,並向申請人發出一份獲接納的“非法工程拆卸通知”,申請人將該份通知張貼在工程地點便可開展工程,毋需再作工程准照及動工申請。完工後,只需填寫“拆卸非法工程竣工通知”表格向土地工務局申報完工,經局方核實後,程序即告完成。 《修改第一四/二○二一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律草案現正在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除獲豁免發給准照外,亦無須提交上述的書面預先通知。由於非法工程的種類和規模各有不同,局方在法案通過後亦會出台相關指引。 按照現行機制,土地工務局當發現非法工程時,會先向業權人通知相關的違法事項,勸喻業 人主動自行清拆及將單位回復原狀,並告知所需的辦理手續,倘業權人配合跟進,可獲減免相關罰款。倘若業權人在期限內不遵守,局方將會展開相關程序,並透過“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安排清拆,違法人須承擔清拆費用和負上相關法律責任,所涉及的行政費用和清拆費用必定較高。為鼓勵居民配合政府執法,若符合條件,自願清拆僭建物有鼓勵性減免措施,相關手續可查閱土地工務局網頁(https://www.dsscu.gov.mo)的“制度及指引”。(土地工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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