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基金助科研項目商業化 |
|
| 與科技基金推動前期研究目標各異 引導基金助科研項目商業化 對於政府引導基金初步計劃注資一百一十億澳門元的考量原因,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善文表示,有關決定是綜合考慮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需求,以及考慮財政儲備調取利潤後的影響,同樣亦有顧及新興產業長期發展需要。強調現時注資金額適合,亦可滿足新興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及澳琴聯動的需求。 黃善文表示,政府引導基金借鑑一些成熟市場運作模式後確定,並非一次性大額投入,因此現階段初步計劃注資一百一十億元的金額是合適的。雖然聯同首批社會資本設立引導基金規模為二百億澳門元,但相信母基金、子基金往後會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加入,最終撬動資金的總規模將遠超二百億元,整體還需視乎項目,以及投資者洽商後的結果。強調現時注資金額可滿足新興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及澳琴聯動的需求。 補齊澳科創政策工具 至於政府引導基金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分別?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副局長陳祖榮表示,科技創新前期環節的商業風險相對較高,要吸引市場資本參與相對困難,因此一般會由政府、國際組織、慈善機構等以資助形式支持科技探索,澳門有關方面亦會繼續以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作支持。但當科學技術成熟度達到一定水平,具備規模化、市場化條件時,更適合由政府引導基金支持項目商業化發展,引導基金的成立可補齊澳門政府科技創新的政策工具。 基金經理協商助融資 另外,就本澳優質企業如何利用政府引導基金取得融資渠道的問題,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謝永強表示,基金體系採用“政府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層架構,由經市場化公開遴選的專業基金經理負責項目的篩選、評估與投資決策,企業可就自身符合政策導向的優質項目,直接對接對應母基金或子基金的基金經理,就股權融資安排協商。政府亦鼓勵澳門中小企業、創業團隊、學術機構等各類主體,契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符合特區政府政策導向且具備商業可持續性的本土優質項目,向引導基金體系下的專業基金經理進行推薦或引薦,由基金經理按市場化原則開展後續評估與投資。最終投資決策由專業基金經理依據基金投資規範獨立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