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典》四項亮點 助澳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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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包嘉茵、關可穎、李家敏、曾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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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法典》四項亮點助澳引資 【本報消息】德勤中國表示,《稅務法典》明確澳門採用“屬地稅收原則”,並引入“個人和企業稅務居民”、“常設機構”等概念和“轉讓定價”等規則。 這些規則為跨國集團帶來確定性及預見性,跨國集團能夠確保合規要求開展部署及佈局,吸引企業用好澳門優惠政策、落戶澳門。 屬地原則確立 德勤中國稅務合夥人包嘉茵表示,《稅務法典》有多個亮點,其中首次確立澳門奉行“屬地稅收原則”,即僅對源自澳門境內的收入徵稅,對境外來源的收入原則上予以豁免,同時也首次對來源於海外的被動收入(例如股息、利息等)提供消除雙重徵稅的單邊稅收抵免機制,有效幫助跨國集團減少被雙重徵稅的可能性。這項原則明確化極大提升稅務的確定性和可預測性,減少跨國企業在稅務合規上的不確定風險。 對標國際標準 同時,《稅務法典》引入“個人和企業稅務居民”、“常設機構”等概念和“轉讓定價”(詳見另稿)等規則,這些都是國際稅務治理的通用標準,符合國際經合組織(OCED)框架下的透明度要求,有助於提升澳門在全球稅務體系中的信譽與認受性。 德勤中國審計及鑒證合伙人關可穎表示,跨國集團多數是上市公司,非常重視合規要求。《稅務法典》引入“屬地稅收原則”、“轉讓定價”等國際稅務的標準,跨國集團對此感到正面,因可帶來確定性及可預見性,可以根據稅務部門的稅務規則及要求,開展項目部署及進行佈局。因此,特區政府的優惠政策措施,結合清晰的稅務規則,將能夠鼓勵投資者利用澳門的優惠政策落戶澳門,提升企業“引進來、走出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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