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央積金修法一般性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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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疾病津貼申請的醫療證明接受範圍將擴展至橫琴合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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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人居琴日數等同在澳深合區具條件可簽醫生證明 社保央積金修法一般性通過 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修改社會保障制度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法案建議澳門居民於橫琴粵澳深合區居住、工作或就讀期間,可視為雙層社保權益所要求計算的在澳日數。同時,明確社保制度受益人,可憑藉由深合區醫療機構或醫院作認證,並由內地或澳門的執照醫生簽署的醫生證明申請疾病津貼。 議員梁鴻細、梁孫旭關注醫生證明認受範圍。他們指出,深合區內除了醫院,還有不同醫療機構,希望政府說明哪些屬符合條件、可接受的醫生證明。列席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回應稱,只要持有內地衛生行政部門牌照且位於深合區內的醫療機構,無論公立或私立、等級高低均予認可。深合區目前共有六十九家合規醫療機構,包括五家公立、六十四家私立。 柯嵐表示,社保基金已與深合區建立工作機制和合作渠道,通過國家衛健委官網、橫琴民生事務局核查證明真偽,違規情況可通過橫琴民生事務局、商事服務局舉報處理。 雙層社保權益保障 議員顏奕恆關注為何不考慮將範圍擴至大灣區,柯嵐重申,是次修法目的是為落實澳琴一體化政策,進一步便利澳門居民到深合區生活。而在大灣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特殊條件,均可繼續獲得雙層社保權益的保障。未來會透過澳琴兩地行政部門加強協作,提高效率。 法案又建議將提取央積金帳戶款項的次數由每年一次增至兩次。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解釋,放寬到每年兩次對長者較靈活。近年大量推行電子化,不擔心增加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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