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十七歲女捲入絞碎機慘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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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絞碎機捲死少女任職台北漁產公司發泡膠回收場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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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學打工抱病上班幫補家計 台十七歲女捲入絞碎機慘死 【本報訊】據中時新聞網三日報道:一名十七歲葉姓少女上月卅一日下午,在台北市萬華區台北漁產公司發泡膠回收場工作時,意外遭絞碎機捲入慘死。據了解,葉女年紀輕輕便休學,為分擔家計已到該廠打工八個月,意外發生當日即使身體不適看醫生,仍在就醫後趕去上班。 排除故障誤觸開關 葉姓少女當日下午近五時許正在工作,將發泡膠盒丟入絞碎機後,發現機器因盒子上的膠帶而停止運作,為排除故障,她將身體伸入機器嘗試清除膠帶,過程中疑似失足,以背對的姿態跌入機器,掙扎時手不慎觸碰到電源開關,機器開啟,其上半身肩部以上迅速被機器捲入,當場死亡。 事發當日不適就醫 根據調查,葉姓少女生在五口之家,父母在工地上班,家中還有一名哥哥和一名弟弟;且她已休學,為分擔家計,八個月前至案發工廠打工。台北漁產總經理施宜廷指出,葉姓少女當日因身體不適,中午前往就醫後於下午三時返回工作,豈料返回不過兩小時便發生慘案。 僱主涉違反職安法 勞動局指出,該案為漁產公司委外廠商發生的重大職業災害,已依程序實施勞動檢查,僱主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僱主在從粉碎機或混合機取出內容物時,應先使機械停止運轉。”但本案機械未停機即進行作業,已違反“職安法”規定,且因導致葉女死亡,構成“職安法”刑責,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 此外,葉女未滿十八歲,卻從事“職安法”所列“運轉中機器或動力傳動裝置危險部分的清掃、檢查等”工作,構成違反“職安法”規定,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八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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