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防空防灾通信警报建设管理规定》,经包头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进行全市人防警报(包括车载警报)鸣响试验。
人防警报试鸣形式:预先警报(9:30—9:33):鸣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持续180秒。空袭(灾害)警报(9:38—9:41):鸣6秒、停6秒、反复循环持续180秒。解除警报(9:46—9:49):连续鸣180秒。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本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包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