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关于表彰包头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日期:07-01
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锚定“三个基本建成”、“一个挺进”、“两个稳居”战略目标,在建设“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深化基层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中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涌现出一大批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实干争先、建功立业,市委决定,授予杨波等50名同志“包头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胡海东等50名同志“包头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昆都仑区少先路街道少先二十一社区党委等59个基层党组织“包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全市各条战线的优秀代表,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恪尽职守、埋头苦干,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和先锋本色,充分彰显了基层党组织的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鲜明昭示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继承发扬了党的光荣传统。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开拓创新、实干担当,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让党旗在每一块阵地上高高飘扬。
当前,全市上下正按照“十五五”规划确定的宏伟蓝图和目标任务,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奋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包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