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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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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日期: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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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聚焦       上一篇    下一篇

包头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成立大会启动仪式。

包头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现场。

15家成员单位签订《包头市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公约》《包头市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公约》。

□文/记者 岳宇乐 图/记者 岳宇乐 赵锐

本报讯 3月3日,包头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包头市分局主办,中国银行包头分行承办,开启了包头市金融领域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管理、协同共治的新篇章。

会议期间经现场表决,正式确定包头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第一届成员单位和牵头行名单,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当选为牵头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包头市自律机制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工作指引》《包头市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公约》和《包头市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公约》。15家成员单位现场签订《包头市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公约》和《包头市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公约》。

据了解,自律机制下设政策研究咨询、形势案例分析、县域金融服务等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成员单位牵头推进。成立后,机制将承担多重职能:一方面,通过制定统一的展业规范和行业准则,组织开展同业交流与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树立合规经营理念,杜绝恶性竞争,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另一方面,成为连接监管部门与市场机构的重要桥梁,高效发挥政策传导、同业协同、风险防控、服务实体的作用,推动监管要求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这意味着,包头市外汇市场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将从以往以监管为主,转向监管与自律并重、他律与自律协同的新格局。

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离不开有效的宏观审慎管理,也离不开成熟的市场自律。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副局长姜风旭表示:“随着包头市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全市涉外经营主体的数量不断增长,目前,全市共有外汇业务银行15家,涉外名录企业644家。同时伴随着人民银行机构改革,县域银行机构撤销,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县域社会金融服务,成为人民银行、外汇局和银行的共同课题。此次自律机制的成立,使包头涉外金融服务的平台进一步拓展,也为进一步探索构建包头市县域涉外金融服务新模式开启了新篇章,必将对包头市涉外金融服务生态的优化、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质效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包头市分局局长范月霞也表示:“在此背景下构建地区自律管理体系,对于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创新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雲雯妍表示,未来将从经验输出、资源赋能、业务协同三方面全力支持包头市级自律机制建设,推动形成“省级统筹、市级落地、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包头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