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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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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利家电被评定为“内蒙古老字号”

日期: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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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杨帆

近日,由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评定的第8批“内蒙古老字号”进行了公示,深耕包头家电零售领域四十载的同利家电,凭借深厚的历史积淀、鲜明的地域特色与卓越的品牌口碑,成功被认定为“内蒙古老字号”。这一认定,既是对同利家电四十年来坚守初心、诚信经营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其传承地域商业文化、引领行业发展的充分肯定。

自1985年祁松柏先生创立同利家电以来,他从一家45平方米的“同利商行”起步,以3.5万元资金开启了创业征程。“同利”二字,蕴含着与消费者同利、与市场同利、与合作伙伴同利的深刻内涵,这份理念贯穿企业发展始终,成为其穿越市场周期的核心密码。四十年来,同利家电不断拓展版图,如今已拥有八家直营门店,经营总面积超四万五千平方米,员工逾千人,市场份额占据包头家电市场的75%,稳居行业榜首,用实力书写了从街头小店到行业领军者的辉煌篇章。

在四十年的发展长河中,同利家电早已超越单纯的商业范畴,成为市民心中的情感纽带。那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暖心售后,每逢节庆精心筹备的惠民活动,都成为人们记忆里的温暖印记。这种与城市共生、与市民共情的紧密联系,让同利家电不仅是一家企业,更化作了承载时代记忆、传递美好生活的城市符号。

四十年来同利家电凭着不断创新、完善服务,始终立于商业发展的前沿,秉承“诚信经营”为立业之本,与上百家供应商运营合作,成为全球及国内众多知名家电制造企业在内蒙古地区最大的经销商,引领着包头家电消费潮流。其品牌认知度在包头市场超过90%,这份口口相传的赞誉,正是“内蒙古老字号”地域文化特征与社会认同的生动体现。

同利家电在消费维权领域的突出表现也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连续多年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的“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称号,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的“国家级诚信维权单位”;连续十年荣膺中国家电商业协会“中国家电流通行业百强企业”称号;被自治区发改委评为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

此次同利家电被评定为“内蒙古老字号”,既是荣誉更是使命。这一称号专门授予那些传承独特产品与服务、具备鲜明地域文化特征、获得广泛社会认同的品牌。未来,同利家电将继续坚守“同利”初心,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持续优化服务细节、深化多元合作,让“内蒙古老字号”的金字招牌更加闪亮,为包头商业文化传承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