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岸
本报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大型企业发出一封信,提醒企业如实登记信息,避免失信甚至违法。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事项也多次通过多种渠道做了明确要求,但从抽查的情况来看,个别大型企业仍未能按照要求将上述内容纳入年度报告或纳入年报内容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又到了一个新的年报期,请全市大型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将以上内容纳入2025年年度报告。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涉嫌违法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