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家医院入选自治区首批“残疾人友好医院”
日期:01-06
□记者 邓雅鑫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残疾人友好医院”签约仪式在包头市第四医院举行。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第四医院,包钢医院凭借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属服务优化、专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入选首批“残疾人友好医院”。
据了解,我市入选的三家医院在“残疾人友好医院”创建过程中各有特色。包头市中心医院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理念,完成院区无障碍环境升级,实现坡道、盲道、低位窗口及轮椅服务点等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并开通绿色就诊通道,提供预约优先、全程陪诊等一站式服务。包头市第四医院以“便捷高效、优质专业、优惠可及”为目标,落实“残疾人优待优惠二十条”,全面升级无障碍设施,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设立专属服务窗口、配备手语服务、推行“四优先”。同时构建“医疗+康复”一体化模式,组建康复团队,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包钢医院构建起“硬件无障碍、服务有优待、流程有效率”的就医保障体系,依托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自治区移植中心等优势学科提供高水平诊疗服务,推行北京专家远程会诊费用减免20%、院内会诊全免费等政策。设立残疾人服务专窗,定期开展医护人员手语培训,持续优化就医全流程。
“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对照‘残疾人友好医院’的建设标准,根据残疾人朋友的需求不断升级完善医院的无障碍设施、服务流程、专业能力,努力让每一位残疾人朋友能够平等、有尊严地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包头市第四医院副院长孙刚介绍。
包头市残联康复部主任张秀花介绍,此次签约仪式的举行,标志着自治区“残疾人友好医院”建设迈入实质化推进阶段。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统筹资源,完善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医院担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残疾人友好医院”建设为抓手,以“政策友好”“环境友好”“服务友好”“融合友好”内容为标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专业能力,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有温度的医疗服务,带动更多医疗机构加入残疾人友好服务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