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规范管理 赋能园区科技创新
日期:12-15
□记者 张海芳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稀土高新区聚焦资金拨付、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四大关键环节,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滴灌创新实践,以“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效应,筑牢区域创新高地的资金保障。
提速预算执行与资金拨付,筑牢科创保障根基。严格落实“30日限时令”,收到资金指标后30日内足额拨付。依托项目库共建机制实现“立项即定资、定资即拨付”,推行清单化管理与“即到、即审、即付”模式,压缩资金在途时间。建立支付进度动态监控机制,对滞后项目预警施策,杜绝资金沉淀,推动资金快速转化为创新动能。
全周期绩效管理,赋能科创资金增效。围绕主导产业设立可量化绩效目标,与稀土高新区创新战略精准契合。实施“日常跟踪+中期评估”动态监控,项目完成后开展全面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分配、立项挂钩,形成“奖优罚劣”机制。推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赋予科研人员经费调配自主权,兼顾创新活力与资金使用精准性。
协同财会监督,严守专项资金安全。构建财政监督、科技监管、单位内控、社会监督的多元协同体系,开展资金全流程常态化核查。建立监督结果通报与整改机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