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再提标
日期:08-21
□记者 李硕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持续提升我市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兜牢民生底线,我市再次提高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此次调整标准为集中养育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200元提高至2297元;散居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989元提高至2112元。
据了解,新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全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将通力协作,于近期完成全部提标与补发任务,确保基本生活费足额、及时发放到儿童手中,让政策红利精准、及时惠及每一位保障对象,兜牢民生底线,守护困境儿童幸福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