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清仓”见实效 促进结案化纠纷
日期:03-13
□通讯员 靳峥
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牛帅收到一面锦旗,除了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这样两句真诚的认可之外,还画了一个醒目的大拇指图形表示赞扬,而落款处却只写着“无名人 敬赠”。
这面锦旗来自张某某,早在2012年,张某某先后两次向冯某借款55000元,出具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但张某某并未如期归还。被冯某诉至法院后,张某某坚持认为,借款行为发生在冯某经营的游戏厅内,属于游戏厅收益的赌资,借款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应归还。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向原告冯某借款时未言明用于赌博,亦无法证明原告明知其赌博而出借借款牟利,故判决张某某返还冯某55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归还。无奈之下,冯某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张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能以终本程序结案。2024年以来,青山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部署,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成立“两终”案件管理团队,实现对“两终”案件统一管理,分类施策、分步推进,依法有序推动“终本清仓”取得实质性进展。
无意中获悉法院正在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冯某来到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想方设法促进双方沟通,在无数次的耐心调解下,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冯某同意放弃利息部分,张某某当场一次性将55000元全部转给冯某,这起历经十余年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拿到钱的冯某喜上眉梢,但作为被执行人的张某某也十分高兴:“我今晚能睡个安稳觉了!”随后,张某某特意定做了这样一面落款为“无名人”的锦旗,他说,不需要留名字,因为这是所有被执行人,对公正又执着的执行法官们最诚挚的感谢。
执行是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结案并不是唯一目的,实实在在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目标。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