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问题化妆品 护航“美丽消费”
日期:03-05
□记者 李岸
本报讯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部署开展化妆品风险大排查行动,全面排查国家药监局通告中涉及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56家,暂未发现国家药监局通告中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严查进货渠道,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口化妆品是否有报关单、注册备案等凭证。严查标识标签,检查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进口化妆品是否粘贴中文标签且中文标签内容是否符合规范。严查化妆品质量,检查化妆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注册备案,是否存在“一号多用”情形。建立不合格化妆品排查清单,监督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围绕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和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进行宣传,指导经营者使用推广“化妆品监管APP”,引导化妆品经营者合法经营。
对个别存在以上问题的企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商家限期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的,采取下架、扣押等措施,严防问题化妆品流入市场。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时要注意,购买渠道要选择大型商场、超市、正规电商平台或官方授权的专卖店等正规渠道,避免在一些小商贩或来源不明的网站购买。要仔细查看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留意产品成分、保质期、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使用方法等信息。如果发现标识模糊不清或存在疑问,谨慎购买。购买化妆品时,记得索要并保留购物小票或发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方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