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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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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日报

陈师傅的“烦薪事”终于解决了

日期: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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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王浩宇

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兴胜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切实为群众解决了在劳动争议中“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

2023年5月7日,原告陈某入职了包头市某公司,担任厨师,入职后与这家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10月1日,该企业向陈某发送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理由是陈某经常在上班时间不在工位,而是去休息室休息,且经劝解陈某仍旧我行我素。陈某认为自己由于厨师行业的特殊性承担了大量的隐形劳动,且自己需要准备早餐的缘故,每天需要在正常上班前两小时到岗进行择菜、炒菜等服务。在准备完早餐后,需要时间来恢复体力准备午餐。由于是厨师,办公室里没有自己的工位,自己只能去休息室休息。企业开除他,并没有在事实上考虑他的难处。本案经过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兴胜镇人民法庭庭长秦雯在详细审阅过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后,对双方进行了询问,基本还原了事实真相,即原告存在在待岗时间去休息室休息的情况,违反了被告的相关规定,但也确实承担了大量的隐形劳动。原告陈某情绪非常激动,不断陈述自己在工作时间到休息室休息,是由于自己的三个同事多次请假,人手不够,自己被迫承担了大量的隐形劳动所致。而被告公司也寸步不让,坚持说原告陈某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破例。鉴于此,秦雯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开与双方进行调解沟通。

“陈师傅,我理解你的苦衷,但你毕竟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你们公司的考核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陈师傅事实上并没有逃避劳动,只是他的劳动很多都没有被记录,我认为,从这个角度看,贵公司有一定的责任,于情于理,该给予陈师傅一定的补偿。”经过秦雯的“换位思考”调解,被告公司答应给予原告陈某10000元的补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