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1个自治区森林城市和2个自治区森林乡镇
日期:01-05
□记者 刘晓婷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林草局获悉,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授予包头市东河区“自治区森林城市”称号,授予包头市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达茂旗百灵庙镇“自治区森林乡镇”称号。
近年来,包头市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力度,并选取森林覆盖率高、人均绿地率高、农牧民参与性高的村庄,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分步推进自治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包头市已建成自治区级“森林城市(县级)”2个、自治区级“森林乡镇”6个。
下一步,包头市将结合防沙治沙“三北”工程攻坚战,进一步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力度,力争建设更多的自治区森林城市和森林乡镇,努力为全市人民打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