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我市进出口额增长11.1%
日期:12-23
●实现299.5亿元人民币
●蒙、澳、俄、韩为主要贸易国
●国有企业仍为外贸“主力军”
□记者 郭健
本报讯 记者从包头海关获悉,今年前11个月,我市外贸进出口值实现299.5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11.1%。其中,出口141.0亿元,增长24.9%;进口158.5亿元,增长1.2%。
一般贸易为主。前11个月,我市一般贸易进出口值275.9亿元,增长10.0%,占同期全市外贸进出口值的92.1%;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值20.5亿元,增长25.0%,占比6.8%;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口值1.6亿元,增长490.3%,占比0.5%。
蒙、澳、俄、韩为主要贸易国。我市对蒙古国、俄罗斯、韩国进出口值分别为94.3亿元、16.7亿元、16.2亿元,分别增长32.1%、75.1%、0.7%,分别占比31.5%、5.6%、5.4%;对澳大利亚进出口值56.7亿元,下降1.4%,占比18.9%。同期,我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值达202.9亿元,增长21.7%,占比67.7%;与RCEP成员国进出口值达110.6亿元,同比增长9.1%,占比37.0%。
国有企业仍为外贸“主力军”。我市国有企业进出口值145.5亿元,下降0.6%,占比48.6%;民营企业进出口值128.5亿元,增长26.3%,占比42.9%;中外合资企业进出口值25.5亿元,增长18.8%,占比8.5%。
出口以钢材和机电产品为主。前11个月,我市出口钢材68.4亿元,增长4.8%,占出口总额的48.5%;出口机电产品43.7亿元,增长49.3%,占出口总额的31.0%。
进口以煤和铁矿砂及其精矿为主。同期,我市进口煤及褐煤77.6亿元,增长11.2%,占进口总额的49.0%;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51.3亿元,下降0.4%,占进口总额的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