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 刘兆峰
时间是最忠实的记录者,标注着历史的刻度,浸润着付出的汗水,感悟着奋进的力量。
十一届区委巡察以来,青山区开展巡察工作6轮次,对39个部门单位、65个村(社区)进行常规巡察,3个单位进行延伸巡察,3个专项巡察,共反馈问题1317条,立行立改问题32条,移交问题线索30条;“书记点人点事”问题76个,推动建章立制347项,挽回经济损失161.86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300万元……
这是十一届区委开展巡察工作交出的成绩单,反映了青山区委发挥政治巡察功能,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巡察发现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解决了大量突出问题,巡察利剑得到彰显,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强化主体意识 自觉把巡察主责扛在肩上
青山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始终坚持把巡察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政治保障,作为净化维护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一体落实,以扛稳抓牢主体责任推进巡察工作做实做细,着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建立健全“区委研判、书记点评、领导小组抓总”的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区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既抓全局、又管具体,聚焦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直接谋划、直接部署、直接推动、直接调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巡察方案,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对重点问题和突出矛盾逐一分析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改进要求。
区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从组织领导、对象覆盖、监督重点、方法创新、成果运用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区委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定期召开常委会、专题会、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研究解决普遍性、制度性问题。建立巡察复盘制度,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不断深化对政治巡察的认识,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本领。截至目前,先后召开10次区委常委会、6次区委书记专题会、12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
打造精兵强将 铸就锤炼干部综合素质“大熔炉”
区委明确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
一是从制度机制层面提供全力支持。制定出台《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区委巡察机构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大胆使用年轻干部担任巡察建制组组长,三个建制组组长全是80后。推行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轮番担任巡察副组长挂职锻炼。十一届区委巡察以来,累计选派24名挂职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
二是从配强队伍层面提供全力支持。区委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从破解旗县区级巡察“抽人难”入手,亲自调度并对轮次巡察抽调人员明确批示组织部全程保障,确保被抽调人员能够顺利到位并有效开展工作。十一届区委巡察以来,累计抽调干部近200人次参与巡察工作。适时组建机动巡察组,随时驰援建制巡察组或完成临时性的联动巡察任务。
三是从增强履职能力层面提供全力支持。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青山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轮次巡察人员派出制,畅通组与办之间、组与组之间“双向交流”渠道,有效整合了巡察力量。
四是从人才储备层面提供全力支持。建立并定期更新巡察人才库,实行“一专多能、专兼结合”的用人机制,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截至目前,近百名优秀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
五是从增强后勤保障层面提供全力支持。打造了“青山区委巡察干部实训基地”暨“巡察为民服务实践基地”,围绕深化巡察为民服务、党组织建设和巡察实战等方面,不仅为巡察组提供必要的巡察场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后勤保障,还减轻了被巡察单位的负担。同时,制定出台《青山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巡察工作实行全流程百分制评分考核,推动巡察干部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规范巡察工作流程,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创新工作方法 探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新路径”
在巡察工作中,区委巡察办不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一是创新开展点题整治,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但未得到很好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以及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群众意见大等方面问题开展靶向性巡察监督。针对巡察“民生领域监督缺位”“审批监管有缺失”等问题,协调区纪委监委聚焦巡察移交线索,加强对违规领取资金的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共追缴超发专项补贴资金136.41万元。
二是利用“巡察+大数据”平台,提升巡察监督质效。采取“1+N”的巡察模式,即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多个单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巡察工作效率。构建“1+7”巡察大数据平台,通过巡察数据综合分析平台,与区便民服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最低生活保障系统、社区治理信息化平台4个民生领域应用系统数据整合共享应用,与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区智慧监督平台、天眼查系统有效衔接,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为巡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粮草弹药”。同时,依托区纪委智慧监督平台,设置“巡察监督”工作模块,群众通过扫码就可以将反映的问题“一键直达”巡察办,实现“秒受理”“马上办”。截至目前,共接收群众反馈问题68件,现已全部办结。
三是建立巡察工作复盘机制,互助互鉴提升巡察质量。以“找差距、补短板、提质效”的形式,通过对轮次巡察工作的回顾、深入分析各流程环节,为巡察干部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研讨平台,分享彼此经验和做法,共同提高巡察水平。另外,区委巡察办率先挂牌成立巡察工作数据中心,逐步实现了与云计算中心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建成了横向贯通、多点联动的巡察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率先使用自治区巡视巡察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实体档案与电子档案的一体化管理,全文检索和查询利用更加方便快捷。截至目前,已完成共计1823卷、29367件业务档案的整理、组卷、数字化工作。率先试用中央统建巡视巡察系统,该系统是全市唯一被自治区巡视办、包头市委巡察办指定先行试用中央统建系统的旗县区。
构建“四双”机制 强化协作推动巡改“结新果”
区委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出台《青山区委巡察整改“一条线”工作办法》,建立巡察整改方案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组和巡察办“五联审”制度,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监督责任和各职能部门对于典型、普遍性突出问题的监管责任。
一是对巡察发现问题“双反馈”。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同时,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和制发《巡察整改建议书》的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通报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监管责任。
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双整改”。将巡察发现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同时,抄送给组织调整后,仍担任主要职务的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在现单位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有效扩大巡察成果运用,实现巡察问题的“全段式”整改。截至目前,已累计向8个单位新任党组织负责人发放《巡察整改履职提示单》,明确列出各党组织历次巡察反馈典型问题,督促新任党组织“一把手”做好“举一反三”整改。
三是对巡察整改情况“双监督”。一方面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听取分管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掌握分管单位的工作短板、机制漏洞、风险隐患,帮助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督促分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任务;另一方面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按照整改责任分工,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区委巡察办履行统筹督促责任。区纪委监委定期调度各监督部门监督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效果较差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对巡察整改落实“双约谈”。区委书记专题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后,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约谈;对约谈后仍然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区委书记再次约谈,强调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持续传导整改压力。截至目前,已累计约谈11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利剑出鞘正风纪,滴水穿石向深行。青山区委第七轮巡察已经开启,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区委组织开展的首轮巡察,是区委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下一步,区委巡察办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