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人大常委会履职实践
日期:10-24
□记者 王雪仙 通讯员 白文庭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一、坚持开门立法,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要求。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真正体现到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确保所有立法决策都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产生,以实现良法善治目标。一是在法规立项过程中吸纳民意。积极推行人民群众“点单式”立法项目征集机制,通过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议和议案、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等方式征集立法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法规立项调研论证,切实增强法规立项的针对性、可行性。如,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包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的议案、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修订涉水条例的提案,经深入研究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修改《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有效回应了实践需要和群众诉求。二是在法规起草、审议过程中汇集民智。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的实现路径。建立地方性法规专班起草制度,实施重点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制度和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双组长”负责制,推行完善“四方会商”制度,健全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机制。不断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立法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和智库专家的专业优势,全方位拓宽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广泛听取和吸纳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协商对象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三是在法规实施过程中体现民主。建立完善法规实施评估制度,在法规实施中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对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价意见。积极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形式和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参与立法向监督地方性法规实施和宣传普法拓展。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法规的修改、废止提供重要参考。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监督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坚持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使人大行使监督权的过程,成为代表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过程、成为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一是监督方向问政于民。坚持每年制定工作要点,统筹考虑“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和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对监督工作提出的议案、建议,确保每项监督议题都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和切身利益的问题来展开。比如,聚焦强化“两新”导向、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点新动能新亮点、坚持以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营商环境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对全市稀土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和智能制造发展、建设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等工作进行了主任集体视察。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及“能耗双控”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查。听取审议了全市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监督过程问计于民。开展监督工作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调研,同时,面向社会开设审查建议受理平台,提高公众参与度。运用“人大+”多方联动监督机制,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贯通起来,特别对年度重点监督和执法检查项目,组织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的深度、广度、力度。三是监督结果问效于民。出台了审议意见处理工作办法和实行视察建议书的办法,采取了跟踪监督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每一次开展的监督工作,结果都要向市委汇报、向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开,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相关部门结合人大代表、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方案整改落实;“一府一委两院”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的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向全社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坚持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认真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机制,通过规范代表述职、履职考核等工作,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一是推动人大代表之家迭代升级,持续巩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主阵地。锚定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目标定位,从“建、管、用”三方面发力,推动人大代表之家向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大厅、重大产业链条等领域延伸,在发挥联系人民群众“连心桥”作用的基础上,体现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功能。通过明确第一责任人、细化包联机制、完善定期报告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能联系得上代表、能反映得上问题。下力气搭建和推广使用“网上人大代表之家”和“码上找代表”等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畅通无阻、“24小时不下班”的意见建议表达通道。二是画好民声“同心圆”,办实民生“关键事”。围绕“精准选项、精准实施、精准监督”三个重点,在项目可行性、程序规范性、建设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研究制定监督推进办法,组织召开专项推进会,推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监督。三是畅通民意民情渠道,增强基层治理原动力。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深化人大代表参与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与两级法院协调联动,及时总结推广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积累的“人大代表+法院”工作经验。不断完善人大代表信访代办制度,通过充分发挥“信访+建议”联动监督机制,做好信访事项与代表建议的衔接转化,助推信访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