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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日报

坚持改革创新 增进民生福祉

日期: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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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社会·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王雪仙 通讯员 董智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完善发展,形成了一整套人大工作的思想理念和制度机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人大工作树立了方向和原则。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人大机构设置中新组建了社会建设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建设工作作出重要论述,在形成重大理念和重大战略方面,为做好社会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包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工作重要论述,于2019年成立社会建设工委,2020年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至今,社会建设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升立法质量,强化监督,服务代表,探索创新社会建设领域履职方法,运用“有解思维”破解民生热点难题,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升履职实效,促进补齐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短板,努力提升包头市社会建设水平。

坚持党的坚强领导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包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转化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践和社会治理效能,全力做好包头社会建设领域履职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常委会党组相关要求付之于行动、见之于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

运用“有解思维”保障改善民生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社会建设领域与民生联系紧密。包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立法和监督等履职手段,运用“有解思维”破解难题,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保民生促善治。坚持“切口小、作用大”原则,开展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工作。制定《包头市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办法》,填补了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法律空白。对《包头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包头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包头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包头市志愿服务条例》《包头市殡葬管理条例》《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对条例实施情况作出分析评价,保证地方性法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包头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修改,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水平。做好本领域地方性法规清理和废止工作,实现立改废释统筹衔接。围绕群众关心问题,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对医保改革、人才工作、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情况、全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其中重点议题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让社会建设监督工作更加精细、更有温度、更具质感。针对就业这一最大的民生热点,打出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监督“组合拳”。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对市人社局开展工作评议,促进被监督部门工作提升。扩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丰富代表履职活动。组织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积极引导组织社会委委员和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将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体现到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切实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促成公益项目合作、公益广告宣传、就业资源共享、困难群体帮扶等多件好事实事。加强专委会委员和对口联系代表能力建设,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畅通人大民主民意表达渠道。探索建立社会建设民生联系点,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倾听“民有所呼”,点对点做到“我有所应”,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坚持创新履职方式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自成立以来,包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坚持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探索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社会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重点立法项目分管领导“双组长”制,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作用,确保立法质量。巩固监督工作机制。对于重要议题充分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监督问题清单制和跟踪监督销号制、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作好调查研究,坚持“四不两直”,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强化监督实效。加大跟踪监督工作力度,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安全生产、养老、医保改革、就业等热点领域连续多年跟踪监督,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创新代表工作机制。贯彻实施专门(工作)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办法等创新制度办法,首创代表履职积分公示牌动态调度机制并不断坚持完善。让积分牌与“智慧人大”大数据云服务平台中的代表履职平台相衔接,同步显示更新和调度,提升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社会委委员和专业小组代表积分连续几年处于全市履职积分榜前列。经验交流文章《创新代表工作方法 激发代表履职效能》在《人民代表报》和《内蒙古人大》杂志相继刊发。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强化社会建设职能,着力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社会主要矛盾,以法治方式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相适应、相协调,努力开创包头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包头答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