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好“六个工程”、落实好“七大行动”,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8亿元,同比减少10.51亿元,下降1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7.05亿元,同比减少8.34亿元,下降9.8%;非税收入完成17.75亿元,同比减少2.17亿元,下降10.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06.24亿元,同比减少14.59亿元,下降6.61%,完成支出目标数的49.8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56亿元,同比减少2.66亿元,下降1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85亿元,同比减少28.69亿元,下降52.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0万元,上半年暂未实现企业利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亿元,重点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由市级统筹的2024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为82.52亿元,上半年完成39.42亿元,完成预算的47.8%。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由市级统筹的2024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为79.85亿元,上半年支出39.24亿元,完成预算的49.1%。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方开源抓收入,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一是着力稳定财政运行。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在晶硅、稀土、钢铁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的影响下,重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欠税清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想办法、找税源,全力弥补收入缺口。二是加力争取上级支持。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8.2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6.9亿元,支持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执行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政策,收回存量资金重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须支持的领域。四是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集中财力惠民生、保重点。
(二)多措并举促发展,支持产业基地建设。一是全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行动。统筹各类科技专项资金1.47亿元,支持稀土产业、硅产业以及氢能产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深度融合,投入1.72亿元构建高层次人才体系,强化创新发展人才支撑。二是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投入工业领域资金3.7亿元,支持稀土新材料、晶硅光伏等新兴产业发展;兑现稀土原材料奖补、国家科技研发奖补、支持企业上限和重点企业产值等政策资金3,023.3万元,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全力保障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资金11.33亿元,推动惠农政策综合发力。持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上半年累计拨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263.47万元,为1.71万户次参保农牧户提供14.67亿元风险保障。持续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多极支撑增动能,加速释放市场活力。一是全力保障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统筹资金1,751万元落实稳外贸、优结构各项政策措施,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实施文体旅产业升级行动。投入文体旅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7亿元,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三是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安排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9,337万元;累计发放“约惠鹿城 礼享够购”消费券20期、发券金额970万元,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四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精准组织银企高效对接,继续发挥好财政普惠金融政策效应,为512户小微企业等主体担保授信18.67亿元,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持续提高。
(四)多元共治保安全,构建美丽和谐环境。一是全力保障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支持美丽包头提标行动,投入专项资金5.36亿元,保障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二是全力保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投入公共安全资金4.11亿元,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水平。
(五)多向发力惠民生,持续增进群众福祉。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市县各级财政可用财力能够及时足额保障国家、自治区和地方范围标准“三保”支出。二是支持建设“三个高地”。投入资金16.03亿元,加快形成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投入资金8,895万元,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投入资金1,922万元,打响“北疆文化”品牌。三是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统筹资金3.64亿元稳定和扩大就业,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亿元,拨付贴息资金542.88万元,有力推动“创业包头”建设。四是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资金1.79亿元,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5个;落实资金0.64亿元,为1,386个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五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救助资金2.65亿元,覆盖群体超3.27万人;继续为全市46万农牧民购买政府救助保险;“一卡通”累计发放惠民补贴8亿元,惠及94.13万人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国家政策温暖。
(六)多点突破促改革,提高以财辅政能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启动全区财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做好预决算公开,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二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累计节约财政资金2.1亿元。三是着力建设数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平台、项目枢纽服务平台、预算单位支出服务平台实现融合运行,综合治税平台进入开发实施阶段,财政数智化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四是全力维护政府诚信。支持实施政策落地工程,进一步完善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累计发布政策千余项,兑付政策资金4.63亿元,全力打造“包你满意”“包你放心”一流营商环境品牌。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总的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和扩大就业,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序,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受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政运行将面临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紧平衡成为常态、政府债务负担沉重、争取资金工作还需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更好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等方面聚焦发力,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依法抓好组织收入。一是紧盯存量税源,加大历史欠税清缴力度,确保税源留在本地、应收尽收。二是紧盯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外地施工企业、总部企业,积极挖潜增收。三是持续推动国有股权转让和探矿权市场化出让,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二)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一是全力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实施好民生事业提质行动,确保民生实事落细落地。二是依法稳步推进涉企政策兑现,建设诚信政府。三是统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三)用好用足上级政策。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力争在科技创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战略资源开发利用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最大限度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
(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加快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体制。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核心,持续完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平台、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综合治税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动资金资产资源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管理。四是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