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日期:08-29
□记者 王雪仙
本报讯 8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乌云,副主任赵峰云、宿建勋、陈铁英、侯志学、金永丽,秘书长李新亮及委员38人参加会议。乌云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蕊,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喜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毕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雁,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和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市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了胡蕊、陈铁英、毕晨、李雁作关于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汪占元、市住建局副局长王淑宏、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冠、市农牧局局长王河龙分别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石钟琴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奇跃成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刘拯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徐行作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苗耀光作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关于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审查了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和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毕晨作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李雁作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张丽君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张丽君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包头市学校安全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利民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和《关于制定〈包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包晓虹作关于提请审议《包头市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办法(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包头市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了李新亮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