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玉婷
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日常生活流水过万,却不愿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严厉打击了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
据悉,被执行人柴某与申请人王某的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柴某偿还王某36000元,于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15000元,剩余21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付清。还款期限到期后,柴某未按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且多次拒接法官电话、隐匿行踪,试图规避执行。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执行压力,再次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2024年2月9日前偿还10000元。约定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如期实际给付申请人,同时也未如实申报名下财产,经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微信交易记录,被执行人名下微信近几月均有万元以上流水。经合议庭合议,认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未如实申报财产,其行为已符合拘留条件,决定对柴某采取拘留措施。
近年来,青山区人民法院持续采取强压高压的执行态势,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切实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初心,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增加被执行人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可能性,积极构建诚信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