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记者 宫伟恩 摄
□记者 李岸
本报讯 3月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10个旗县区局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记者随检查组到昆区青年路与鞍山道交叉路口电动车销售网点雅迪、爱玛等专卖店进行了检查,主要聚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郭荣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信息与车辆外观、蓄电池品牌型号类型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行为,蓄电池及充电器是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等。”
这次检查还邀请部分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印制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材料,共同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选购及各类安全使用常识,执法人员要求销售方人员加强对顾客怎样使用电动自行车、怎样合理充电的安全提醒,营造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践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环境。
雅迪店主王冰峰介绍:“电动车销售时,我们告诉消费者,要买正规厂家,正规品牌的产品,充电器、电池,必须使用原车原厂原配。在使用的过程当中,不要私自改装,尤其不要改装线路,这样安全性会好一点。”
此次专项检查,全市10个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户89家,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户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44份,发现问题隐患1个,已责令商家现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