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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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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日报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让人才“住有宜居”

日期: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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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聚焦住房建设       上一篇    下一篇

工作人员为租房补贴申请人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受理。

住房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住房是否能得到保障,是很多青年人才决定要不要留在一个城市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市推出一系列人才住房新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和《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人才住房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作用,助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让优秀人才在包头安居乐业。

我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方式分为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非购房折扣补贴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

购房折扣补贴:购房折扣补贴标准是以2021年3月3日后购买,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四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全职引进并落户的,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0%的折扣补贴;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的折扣补贴;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9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3%的折扣补贴。

租金补贴:2021年3月3日后签订租赁合同,可享受每月每平方米16元的租金补贴。引进院士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商业模式等能够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的顶尖人才,每月提供300平方米的住房或相同平方米的租房补贴。在包工作满5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住房;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办企业具有国内一流技术水平的高端创业人才团队,为团队带头人每月提供200平方米住房或相同平方米的租房补贴。在包工作满5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住房;博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2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前两年全额发放、后两年减半发放;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9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前两年全额发放、后两年减半发放;“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按照每月6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其他院校本科生按照每月3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大专、中专毕业生按照每月2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其他特需人才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实物配租范围及租金减免政策:选择实物配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引进人才,前两年租金全免,后两年租金减半。以后符合续租条件的,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全额收取。夫妻双方同为保障对象的,不可重复享受安居保障,按夫妻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

我市积极推动实施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宣传。2023年1-9月,市区共审核通过各类人才安居保障资格确认88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8人,硕士研究生468人,“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0人,其他院校本科生324人,大专、中专毕业生10人;共涉及住房补贴资金1150.99万元,其中购房补贴63.56万元,租房补贴1087.43万元。各区住建、人社、财政部门协同配合,一、二季度市本级财政资金已拨付到位,各区住建及时向各区财政部门办理请款手续,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至申请人账户。为解决来我市就业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对现有人才房中昆区和悦大厦、青年路八号街坊、青山区御融公馆三个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人才储备房项目进行实物配租。9月27日已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10月16日至20日进行了线下资料审核,将对符合申请条件人员进行摇号分配即可办理入住。

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大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有效解决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过渡性保障住房需求,实现方式灵活多样,安居应保尽保,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